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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客户类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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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客户类贷款业务

【概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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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客户类贷款业务 

简介: 法人客户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的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用于借款人日常经营周转的人民币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主要功能:主要用于满足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为耗用或销售而储存的各类存货、季节性物资储备等生产经营周转性、经营占用性或临时资金需求
最高额抵押循环贷款:是指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解决企业日常资金需要的贷款,客户符合最高额抵押循环贷款放款条件后,与我行签订最高额抵押贷款合同等融资额度协议,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最高额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单次单笔借据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固定资产贷款: 是指用于企业新建、扩建、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贷款(不含房地产开发贷款)据项目运作方式和还款来源不同分为项目融资和一般固定资产贷款。以项目自身现金流和利益为主要还款来源,或以借款人全部现金流和收益为综合还款来源而提供的融资。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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