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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向沈阳七星财富实业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一笔,金额1000万元,现将贷款基本情况李璐如下。由于沈阳七星财富实业有限公司为我行董事张毅关联方,根据《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暂停张毅董事本项议案表决权。
一、贷款概述
贷款用途为借新还旧,期限12个月,年利率6.3%,该笔贷款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沈阳快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宇,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以及《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笔贷款属于股东关联贷款,关联股东为北京清晏九州旅游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其他关联借款人为沈阳清晏七星旅游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快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沈阳盈动九洲广告有限公司,应纳入本行股东及关联方贷款管理。
本次发放贷款利率6.3%,授信条件不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授信条件,符合银保监局及省联社和本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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