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文化
向沈阳市新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发放 950万元贷款涉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 分类:本行动态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5-20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向沈阳市新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发放
950万元贷款涉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我行向沈阳市新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一笔,金额950万元,现将贷款基本情况披露如下:
(一)贷款概述
贷款用途为购原材料,期限12个月,年利率6.45%,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抵押物为抵押人新民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不动产,抵押物位于新民市东城街后岗子6-20190128-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号,评估价值2007.48万元,抵押率47.32%。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沈阳市新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季洪伟, 该公司以股东新民市路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关联方辽宁鹏润城镇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的新民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抵押人申请抵押担保贷款,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笔贷款属于股东关联贷款,应纳入本行股东及关联方贷款管理。
本次发放贷款利率为6.45%,授信条件不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授信条件,符合银保监局及省联社和本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向沈阳市新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发放 950万元贷款涉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概要描述】向沈阳市新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发放
950万元贷款涉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我行向沈阳市新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一笔,金额950万元,现将贷款基本情况披露如下:
(一)贷款概述
贷款用途为购原材料,期限12个月,年利率6.45%,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抵押物为抵押人新民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不动产,抵押物位于新民市东城街后岗子6-20190128-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号,评估价值2007.48万元,抵押率47.32%。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沈阳市新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季洪伟, 该公司以股东新民市路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关联方辽宁鹏润城镇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的新民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抵押人申请抵押担保贷款,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笔贷款属于股东关联贷款,应纳入本行股东及关联方贷款管理。
本次发放贷款利率为6.45%,授信条件不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授信条件,符合银保监局及省联社和本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 分类:本行动态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5-20
- 访问量:0
向沈阳市新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发放
950万元贷款涉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我行向沈阳市新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一笔,金额950万元,现将贷款基本情况披露如下:
(一)贷款概述
贷款用途为购原材料,期限12个月,年利率6.45%,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抵押物为抵押人新民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不动产,抵押物位于新民市东城街后岗子6-20190128-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号,评估价值2007.48万元,抵押率47.32%。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沈阳市新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季洪伟, 该公司以股东新民市路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关联方辽宁鹏润城镇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的新民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抵押人申请抵押担保贷款,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笔贷款属于股东关联贷款,应纳入本行股东及关联方贷款管理。
本次发放贷款利率为6.45%,授信条件不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授信条件,符合银保监局及省联社和本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客服电话:
96888
新民农商银行总行地址:辽宁省新民市中兴东路34号
金融消费者投诉电话:024-87500375
金融消费者投诉电子邮箱:xmrcbts@163.com

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20 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辽ICP备17014246号-1 网站建设: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