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银行
详情
1、 个人客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金信卡,到开户网点所属信用联社(农商行)辖内任意网点,填写《辽宁省农村信用社个人账户服务签(解)约申请表》办理短信服务签约手续,签约成功即可开通短信服务。
2、 企业客户如需办理短信服务功能,可至账户开户网点办理,办理时须出示有效的单位证件和办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如经办人员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还应出具该企业的委托授权书,委托授权书必须注明授权代理人及开通短信服务的手机号码。
3、页面内容仅供参考,最终解释权归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部分内容以当地行社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上一个:
服务功能
下一个:
无
上一个:
服务功能
下一个:
无
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客服电话:
96888
新民农商银行总行地址:辽宁省新民市中兴东路34号
金融消费者投诉电话:024-87500375
金融消费者投诉电子邮箱:xmrcbts@163.com

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20 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辽ICP备17014246号-1 网站建设: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