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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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ies:关于我们
- Time of issue:2020-05-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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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民农商银行”)于2016年12月正式挂牌开业。截至2019年末,设有34家营业网点,机关部室12个,在岗员工439人。资产总额101.59亿元,注册资本5.3亿元,各项存款余额 82.2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61.92亿元,净利润4,082万元。资本充足率为14.38%,不良贷款率为3.71%,拨备覆盖率为165.5%。荣获辽宁省联社2019年度KPI排名第5名。 |
股权结构
截至2019年末,新民农商银行股本总额53,000万股,企业法人股45,700万股,占比86.23%;自然人股7,300万股,占比13.77%。
公司治理结构
本行本行致力于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架构,严格遵守法律、监管法规,不断提高信息透明度,以充分保障广大股东的权益。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权利和责任明晰,各方独立运作、有效制衡。
(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本行最高权利机构,由全体125名股东组成。
(二)董事会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和本行的经营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本行董事会现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内部董事3名,外部董事6名(包括独立董事1名) 董事长由徐鑫担任,董事会秘书由车全超担任。
(三)监事会
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本行监事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外部监事2名。 监事长李晓彤。
(四)经营管理层
高级管理层是本行的执行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本行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行长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及董事会授权,组织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本行高级管理层现设行长1名,副行长1名。 行长李志新,副行长车全超。
经营范围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结算;
(四)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五)买卖政府债券; (六)从事同行业拆借;
(七)从事银行借记卡业务; (八)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九)办理承兑与贴现业务; (十)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一)办理金信公务卡业务; (十二)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建设现代化股份制“三农”银行
作为脱胎于农村信用社的改制机构,新民农商银行拥有60余年的深厚历史积淀,在新民这方热土扎根、成长、快速发展。 以“德行天下 信赢未来”为核心价值观,以“上善为农,情系民生,乡村振兴,大爱仪征”为企业使命,将承载全体股东的期望,肩负社会各界的信任,融入国家乡村振兴的大局,开启新民农商银行转型发展新篇章,争取早日把新民农商银行建成“资本充足、治理完善、内控严密,经营有特色、服务有效率、城乡有口碑,走在同类银行市场竞争前列”的现代化股份制“三农”银行。
年度报告
新民农商银行2020年度报告>>
新民农商银行2019年度报告>>
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客服电话:
96888
新民农商银行总行地址:辽宁省新民市中兴东路34号
金融消费者投诉电话:024-87500375
金融消费者投诉电子邮箱:xmrcbt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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